离婚过程中,配偶去世了怎么办?

离婚过程中,配偶去世了怎么办?

在美国离婚真的不是第一件非常容易的事。 每一个离婚案件都需要经过法院, 没有民政机构可以判离婚。因此,不论谁提出离婚, 有争议或者没争议都要有法官来判。 只有法官签字才有效。 简单的案件比如, 时间段, 没有孩子, 没有资产, 就会比较快, 因为没有争议点。 如果有资产, 有孩子, 或者结婚时间很久(10年以上), 特别是双方有不同意见的时候, 任何一个案件都可能非常复杂话。 最花时间的是资产。 首先要确定资产的性质, 然后确定各自的权利。 需要很长甚至复杂的取证过程。

 

在我受理的案件中, 几乎律师生涯可以遇到的我都遇到过, 甚至别人没遇到过的我也处理过。 其中一个案件, 法官说在他的30年法律生涯中还未见过。

 

近期受理的一个离婚案双方都是美国人,结婚37年。 三个子女都已成人, 而且都很成功, 一个在脸书工作, 一个是纹身艺术家, 一个在管理阶层, 但是双方为自己住的房子, 和赡养费打的不可开交。南方有几个遗葬公司, 女方一直在家不工作, 一直生活比较舒适。 离婚后, 女方在不到7个月的时间, 三次被她的律师鼓动要求紧急听证, 要求我的当事人付赡养费, 要求卖他们的共同的房产,三次被我打败。 最近有通知要求紧急听证吗要求法官卖他们现住的房子。 我们也准备好听证, 也相信还会赢。 但是今天一早我的当时人打电话给我,悲痛地告诉我,对方昨晚去世。

 

我突然觉得人生就这么复杂, 也这么简单, 复杂是人为的, 简单是天安排的。 从一个非律师人的观点来说, 这何苦呢?夫妻结婚近40年, 何必这样逼自己, 逼对方。女方一直身体不好, 多年用药, 2周前又做了一个肩膀手术。 虽然具体死因还不清楚,但是清楚的是她心里和精神上的折磨肯定对她的健康不会有任何帮助 。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 至少下周的听证至少不用去了。因为,家庭法院已经无法判离婚, 婚姻因一方死亡而自然结束。 如果双方的资产有争议, 那么资产的问题会转入遗产法院。

 

那么资产的问题分几种情形:

  1.  没有婚前合约,有共同子女, 而所有资产都是共同积累。先生自然继承所有。
  2. 婚姻长久,有个人资产, 有子女。 先生继承所有共同资产, 和死者的1/2 或者1/3的资产。
  3. 婚姻期间所有资产分得一清二楚, 没有遗嘱, 先生保留自己的资产,加上配偶的1/2 或者1/3

 

婚姻中的财产的概念是: 各自50%, 一方去世, 只带走她的50%。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因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就要按法律来分配。 因此就要走法院的程序, 死者要有律师保护她一半的资产, 各个收益人要有律师, 因此会漫长昂贵。因此信托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信托不需要走法院。 有遗嘱而没有信托也要走法院。

 

因此这个案件也是一个教训, 生前信托非常重要, 否则人走后, 资产很可能会流入自己不再信任和相爱的人, 而生前想照顾的人, 比如父母,和其他亲人, 就一分拿不到。 即使有继承权, 遗产案件在法院要3年以上, 所有费用从资产中扣除, 到时很交完各自律师费, 法院费用,能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可能也所剩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