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甚至世界只要有电视, 媒体的国家都知道佛罗伊德案件, 因此也比较关注它的结果。 几个小时前, 明尼苏达州地方法院陪审团结果出来。原告三项罪刑全部成立。
美国宪法规定, 被告有权利要求陪审团参审定案。 虽然佛罗伊德案是刑事案件, 但是这个案件和许多其他案件一样走的是陪审团形式, 很多人不太了解美国陪审团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一个事情, 陪审团确认三个罪状成立?这个罪是如何定的, 陪审团的作用是什么?法官的作用是什么?而民众舆论又起了什么作用?接下来法律上会有些什么动作?
我有幸在我的的律师生涯中打过好几个陪审团案件,对陪审团的案件有亲身经历, 决定今天可以借此机会分享和分析一下。
美国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 都需要走法律程序, 而这种基本程序, 各个州, 及其联邦法院理论上都大同小异, 只是有些细节不同。 而法学院的课程全美一样, 所以不论哪个州法学院毕业的律师, 去任何州都可以参加执照考试的原因。 很多案件其实走不完整个程序就结束了, 比如民事和解, 刑事认罪。 其实真正走入陪审团的案件极少, 特别民事案件。 因此很多民事诉讼律师做律师多年也没有打过陪审团。 一般情形, 案件越严重, 特别重大刑事案件基本是以陪审团参审而结束。
陪审团的区别
首先, 很多民事诉讼案件, 特别是商业纠纷案件,很多普通人搞不清楚商业的复杂性,加上是少数服从多数制, 因此很多民事律师在审判过程中选择时会选择非陪审团,而多数明显欺诈案件会选择陪审团。 绝大多数重大刑事案件一旦要走审判程序, 被告人都会选择陪审团。 因为刑事陪审团要求一致性,意见要100%一致。 有一个陪审员不同意, 就不能定罪。(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完全没有疑问,就是这个意思)
证据的重量
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据重量是51/49。 也就是说, 如果陪审团认为被告行为的可能性有51%就可以定罪。。 而证据考量的这种比例, 法官要和陪审员离席决案前要说的一清二楚才可以。 否则会流审, 或者给对方上诉成功的理由。因此每次陪审团案件, 在所有证据证人全部结束之后, 递交陪审团之前, 双方律师要为法官联合准备陪审团决案指南, 每一个细节的标准都要字字斟酌, 不能有一点差错。
所以在开庭前双方律师挑选陪审团成员时候, 每个成员的背景, 肤色, 职业, 过去的经验等都非常有讲究。
佛罗伊德案
佛罗伊德案由政府检查官起诉, 小心翼翼的选择了三项很容易定罪的罪状, 因为如果定一级谋杀罪, 证据重量要求高, (1)被告的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 (2)被告的行为超出正常警察在同等情形下会采取的行为。
- 二级无意杀人罪 – 因为有“无意”这个词, 陪审团不需要被说服原告有预谋, 有先觉意念, 而只需要被说服: 被告的行为造成被害者死亡,他的行为是一般警察不会做的行为。 这项罪最高刑期40年。
- 三级谋杀罪 –陪审团要考虑的是被告的行为是危险行为,而此武力行为恶劣到完全不顾结果的情况。 这项罪最高刑期25年
- 陪审团需要被说服:被告的行为造成受害者死亡, 虽然他本意不是要置人于死地, 但是他却不顾其可能结果而造成死亡。这个刑期最高10年。
而每项罪在法院都有一个刑期指南(sentencing guideline), 一般检查官都会要求最高刑期, 法官在判刑时会量刑处理。 如果真正判刑, 被告最多应该不会服25年以上刑期。
另外此案虽然定罪, 最后还有判刑阶段。 因为此案的舆论影响和政客的公开影响, 我估计被告要求上诉的可能性极大。 这个案子很可能还有很多的,持久的法庭战。